2007年九月四日的下午,家住球场路四十号四单元六楼的聋哑残疾人毛权一拿着一张信纸,慌慌张张地来到澳门社区,此人情绪激动并不停的用手比划着,社区殷丽华书记连忙起身安抚她坐下,并接过她手中的信纸看了起来。
信纸上是毛权一的儿子陈斌写的保证书,在毛权一不停的比划中,殷书记终于知道大概情况。原来陈斌因骂老师,被班主任拒收学费,无法上学。随后,殷书记立即指派社区团支部书记袁秀玲和残疾人协理员刘宇到毛权一的家,找到陈斌-了解更详细的情况。
陈斌的父母都是聋哑人,他父亲陈旭东四十六岁时才生了他,现已退休。由于残疾,陈旭东的言行有些偏激。陈斌就读三十中,今年九月该上九年级。
来到陈斌的家中,陈斌告诉我们:在今年五月的某一天,因他不服老师的批评教育,怪老师冤枉他,并当众辱骂班主任,随后离开教室,再也没有去上学了。不明真相的陈斌父母直到今年九月初陪儿子缴学费才知道所发生的事情。通过进一步的了解,陈斌在此期间,几乎是早出晚归,四处游荡。要么整天泡在网吧里,要么与社会上不良青年混在一起抽烟、喝酒,甚至跑到个体餐馆打工洗盘子。
知道了事情的全过程后,团支书袁秀玲就返回社区汇报,留下残疾人协理员刘宇同志继续做陈斌的工作,帮助他认识自己的错误,端正态度。同时刘宇同志以劝慰陈斌的父母,要他们冷静地对待此事。
听完汇报后,殷书记指出:学生犯错误,应该批评教育,但决不能剥夺他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力,要马上与所在学校交涉,尽早让陈斌上学。为加强力量,书记又派低保专干苏建红同志协助工作。
当天下午社区群干以及陈旭东父子一行五人来到三十中,找到学校政教处的领导。经过交谈,证实学校掌握的情况与陈斌反映的大致一样。由于陈斌的父母都是聋哑人,对孩子有些过于溺爱,在事情发生后,班主任老师多次派同学上门,因陈斌不开门,又刻意隐瞒自己的父母亲,致使老师无法与家长取得联系,造成了误会,所以在学校领导做老师的工作时,没有任何效果,还是不让陈斌进教室。鉴于此情况,残疾人协理员刘宇同志以带着陈斌找到班主任老师,代表他的父母向老师赔理道歉,但收效不大。
第二天上午,社区殷书记召集群干、专干开会,就陈斌失学的事情展开讨论,大家踊跃发言,积极献计献策。并一致认为:由于陈斌的特殊家庭环境,如不及时上学,任其在社会上游荡人,会受到社会上不良青年的拉拢、腐蚀,并且极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再则聋哑人陈旭东生性偏激,如果有过激行为,必定会影响社会稳定。所以大家说:为了挽救孩子,为了残疾人家庭的和谐稳定,为了和谐社区的建设,大家要坚决完成此项工作。会上殷书记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分工,治保主任叶文珍同志负责对陈斌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团支部书记袁秀玲同志负责对陈斌进行政治思想工作教育,计生主任陶晓星同志和残疾人协理员刘宇同志负责与学校作进一步的沟通交涉。
在社区殷书记的领导下,在大家齐心协力的工作下,班主任老师终于原谅了陈斌。
第二天,社区陶晓星生主任和叶文珍主任又亲自送陈斌到学校并语重心长地叮嘱他:一定要好好学习尊重老师,不要辜负大家对你的关心和希望。陈斌同学虽然可以继续上学了,但社区对他的帮扶教育并没有因此而结束。在我们的倡议下,班主任和学生家长建立了联系本,并要求陈斌同学每星期最少一次将联系本交到社区,以便我们掌握他在学校的表现,同时我们也将陈斌在社区的情况反馈给学校,配合老师的教育。
我们相信,在学校、社区、家庭共同的教育、帮助和关心下,陈斌同学一定会改正错误,奋学习,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他的家庭会更加和稭。
劳动街澳门路社区
2007年9月28日 |